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93号),我局与相关单位联合对足额缴纳2024年度失业保险费的相关企业(机构)资质进行了审核,并对企业(机构)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拟确定第一批企业(机构)符合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8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影响稳岗返还发放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来信请寄:吴忠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全民创业服务科,举报电话:0953-2039620。接收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经核查,若举报问题属实,我们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取消其返还资格。
附件:吴忠市本级2025年稳岗返还第一批拟返还企业(机构)名单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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