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和关于印发《吴忠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吴政发〔2016〕14号)的有关文件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吴忠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6-2035年)》的相关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开展《吴忠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6-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关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部署要求,系统推进全市再生水资源的科学规划与合理利用,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吴忠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6-2035年)》,旨在整理吴忠市再生水系统建设进度和利用现状,提出未来吴忠市再生水利用路线,分析再生水的未来需求以及供水能力,系统布局吴忠市再生水系统;实现对吴忠市再生水水厂、泵站、管网布置和水质指标等多方面的统筹规划,进一步提升吴忠市再生水利用率,缓解城市用水压力;通过规划再生水泵站、扩大再生水管网覆盖面积,增设再生水水厂等一系列措施和工程项目,完善吴忠市再生水设施布局,协调工业与城市绿化用水,提升工业领域回用率。
1、规划期限
2026-2035年,其中近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规划水平年:2024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吴忠市市辖区,东至银西高铁,西至黄河东岸,南至古青高速,北至大古铁路,实施范围总面积88.2平方公里。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可能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和相关组织对本项目的态度(是否支持本决策事项)、该项目对其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事项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主管单位或编制单位提交相关意见和要求。
四、公示周期
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9日
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金来
联系电话:0953-2637220
电子邮箱:wzshmb@163.com
联系人:田川 联系电话:13426060466
电子邮箱:82295014@qq.com
附件:1.《吴忠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
2.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问卷(扫描二维码打开)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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