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和关于印发《吴忠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吴政发〔2016〕14号)的有关文件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6-2035年)》的相关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开展《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6-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吴忠市关于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着力修复城市水生态系统,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有效削减径流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构建和谐宜居的城市生态环境,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6-2035年)》,旨在构建具有吴忠市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明确近、远期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从区域流域、城市城区、片区层面确定规划原则、规划思路、技术路线及系统方案,确定海绵项目控制指标,并将指标按用地分类落实到二级排水分区层面进行建设管控。
1、规划期限
规划编制期限为2026年-2035年,
其中:近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2、规划范围
本次编制范围为利通区城区,北至规划七号路,东至规划344国道,南至规划子仪路、古青高速,西至立德大道,西北至滨河大道,总面积88.8平方公里。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可能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和相关组织对本项目的态度(是否支持本决策事项)、该项目对其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事项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主管单位或编制单位提交相关意见和要求。
四、公示周期
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9日
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金来
联系电话:0953-2637220
电子邮箱:wzshmb@163.com
联系人:田川 联系电话:13426060466
电子邮箱:82295014@qq.com
附件:1.《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
2.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问卷(扫描二维码打开)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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