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区第三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的通知》(宁司通〔2025〕6号)要求,根据选任工作程序,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和考察,对申请续任人员会同市人民检察院结合第二届任期考核结果及日常履职情况进行推荐,并经市司法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对第三届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拟选任的20名(含3名续任)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人员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吴忠市司法局举报。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举报电话:0953-2123148。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
公示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第三届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拟选任人员名单》
吴忠市司法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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