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提高机动车维修企业服务质量,确保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有效性,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I/M)制度工作方案》(宁环发〔2020〕40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0年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宁交办发〔2020〕99号)要求,现将全市2家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企业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附件:吴忠市汽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基本情况表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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