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27号)文件精神,我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联合对足额缴纳2024年度失业保险费的相关企业(机构)资质进行了审核,并对企业(机构)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拟确定第二批企业(机构)符合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0953-2038255,或现场到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全民创业服务科进行反馈。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我们将及时进行核查,并为举报人保密。经核查,若举报问题属实,我们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吴忠市本级2024年稳岗返还第二批拟返还企业(机构)名单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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