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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第13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时间:2025-03-18 来源:吴忠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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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吴忠市公安局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1014辆达到报废年限的老旧车尚未淘汰。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2024年12月底将1014辆达到报废年限的老旧车全部淘汰。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老旧车辆源头管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在使用年限1年以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再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并引导其办理报废手续。定期核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信息,发布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二是加强路面执法,开展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整治行动。通过公安交管业务系统认真分析、巡查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仍然上路行驶的运行轨迹,实施有针对性执法管理措施,发现一辆、查扣一辆、清理一辆。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开展老旧车淘汰工作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争取机动车所有人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 积极部署推进,责任落实到人。为确保老旧车淘汰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吴忠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高度重视,抽调专人成立专班,由车辆管理所所长牵头,副所长具体负责,加强与各县(市、区)交警大队、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细化方案明责,督导推进整改。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定期推送老旧车淘汰任务,将“老旧车”清理淘汰工作常态化,通过持续排查、整治辖区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一步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为辖区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整改稳步推进,工作成效显著。2024年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老旧车淘汰任务数6800辆,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市共淘汰老旧车14055辆,已完成年度任务数,完成率206.69%。

四、自行验收情况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吴忠市公安局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13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完成了整改目标,同意验收销号。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公安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电话:0953-2023456

联系地址:利通区世纪大道137号

  

  

                                         吴忠市公安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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