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吴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24〕34号)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局联合生态环境局对第15项整改任务开展了验收,现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吴忠市农业投资公司履行政府储备地块代管责任缺失,在2宗裸露土地上设置4处停车场、1处露天砂石料场,地面积尘严重,没有抑尘措施,装卸车未采用湿法作业,砂石料露天堆存、筛分。还有1宗地块上仍存在养殖场,粪污露天堆存发酵,恶臭气体逸散严重,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整改目标:严格履行政府储备地块代管责任,做好储备土地管理工作。
(二)整改措施:
1.对停车场严格落实常态化洒水抑尘措施,保持场地湿润不起尘。
2.对砂石料场料堆进行苫盖,严格落实湿法作业、洒水抑尘等措施,对堆存砂石料要求只出不进,逐步取消该堆放场后对地块进行复耕,确保不再出现扬尘隐患。
3.对养殖场堆放的粪污进行清理还田,依法依规对养殖场相关手续进行调查核实,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安排部署。按照《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工作要求,局主要领导带队联合利通区板桥乡政府、吴忠市现代农业投资公司负责同志到现场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可以即时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定整改措施。
1.由吴忠市现代农业投资公司给宁夏荣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荣胜停车场(内含2个停车场)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该停车场严格落实常态化洒水抑尘措施,保持场地湿润不起尘;由吴忠市现代农业投资公司给板桥乡梁湾村村委会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对梁湾村停车场严格落实常态化洒水抑尘措施,保持场地湿润不起尘。吴忠市现代农业投资公司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2.由吴忠市现代农业投资公司给板桥乡梁湾村村委会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村委会对南环水系南侧驰骋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露天砂石料场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对砂石料堆进行苫盖,装卸车过程中严格落实湿法作业、落实场内及周边道路洒水抑尘措施;要求现场堆存的砂石料只出不进,砂石料销售完后对地块进行复耕,确保不再出现扬尘隐患。吴忠市现代农业投资公司负责对整改措施进行跟踪落实,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3.由吴忠市现代农业投资公司组织机械对太子寺北侧储备地中的养殖场堆放的粪污及垃圾进行清理,对清理后的土地及时撒播草籽进行复耕,美化周边环境;利通区板桥乡人民政府负责与养殖户及当地群众的沟通协调并督促养殖户(村民)定期清理新产生的粪污,确保周边环境清洁卫生、无异味。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协调利通区人民政府就该处宅基地拆迁问题与李伟成积极协商,依法依规解决拆迁遗留问题。
(三)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1.对文华街西侧宁夏荣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荣胜停车场(内含2个停车场)和同心街东侧加油站北侧梁湾停车场,均已严格落实常态化洒水抑尘措施,保持场地湿润不起尘。
2.对南环水系南侧驰骋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露天砂石料场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完成砂石料堆苫盖,苫盖绿网约8000平方米;严格落实湿法作业、落实场内及周边道路洒水抑尘措施;对堆存砂石料只出不进,逐步取消该堆放场后对地块进行复耕,确保不再出现扬尘隐患。
3.对太子寺北侧储备地中的养殖场堆放的粪污及垃圾进行清理,并要求利通区板桥乡督促该养殖户(村民)定期清理新产生的粪污,确保周边环境清洁卫生、无异味。经调查养殖户李伟成属未完成拆迁安置村民,其依托宅基地发展家庭养殖,我局已协调利通区人民政府就该处宅基地拆迁问题与李伟成积极协商,依法依规解决拆迁遗留问题并停止家庭养殖行为。
四、自行验收情况
2025年1月23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吴忠市现代农业投资公司等单位就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现场核验:
1.文华街西侧宁夏荣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荣胜停车场(内含2个停车场)和同心街东侧加油站北侧梁湾停车场,均已严格落实常态化洒水抑尘措施,场地湿润不起尘。
2.南环水系南侧驰骋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露天砂石料场完成砂石料堆苫盖,落实了湿法作业和场内及周边道路洒水抑尘措施;现场仅存少量砂石料,梁湾村村委会负责人承诺开春后对地块进行复耕,确保不再出现扬尘。
3.太子寺北侧储备地中的养殖场堆放的粪污及垃圾已进行清理,复耕土地已撒播草籽,周边环境清洁卫生、无异味;已协调利通区人民政府就该处宅基地拆迁问题与李伟成积极协商,依法依规解决拆迁遗留问题并停止家庭养殖行为。
综上,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15项整改任务整改单位已严格落实相关整改措施,达到整改销号的要求,同意销号。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3月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53-2267712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36号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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