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36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时间:2025-02-24 来源: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按照《吴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2434号)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红寺堡区宁夏新瑞宇建材发展有限公司两条筛分区未按要求封闭,物料大量裸露堆放,生活区非法占用草地破坏生态。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治扬尘污染,防止破坏草地、违规用地等问题发生。

整改措施:

(一)责令宁夏新瑞宇建材发展有限公司对两条筛分区运输皮带及设备立即进行全部封闭。对加工区裸露物料堆采取抑尘措施,落实料堆扬尘防控措施。

(二)对宁夏新瑞宇建材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草地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开展生态修复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全面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吴自然资函〔2024129号),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对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安排工作人员多次实地进行检查,指导企业整改到位。

(二)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目标。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针对“两条筛分区未按要求封闭”问题,按照整改要求,已对两条水洗筛分区运输皮带及设备进行了全封闭处理。针对“物料大量裸露堆放”问题,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了全面苫盖,厂区露天堆放的物料全部苫盖到位,并安排洒水车每天对堆料区域洒水降尘。针对“生活区非法占用草地破坏生态”的问题。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反馈区域进行现场勘测,采取无人机影像拍摄、地类进行对比等方法实地核查,并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图、影像图进行对比核实,未发现该公司矿区、生活区存在非法占用草地破坏生态问题。

四、自行验收情况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36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完成了整改目标,同意验收销号。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2月24日至2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53-2010166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36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522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