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吴忠市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吴党办发〔2024〕34号)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验收工作,现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利通区等地存在非法盗采沙土、开垦草地破坏植被,以及露天堆存、分筛砂石料等引发扬尘的情况。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砂石土等破坏植被及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
(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加大对非法盗采和破坏草原多发区域日常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建立问题台账,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涉及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有效震慑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二)坚持抓好常态化监管,监督砂石料矿山企业在开采、加工、运输过程中落实洒水降尘、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确保矿区扬尘污染有效防治。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巡查,严厉打击盗采行为。全市严格落实“预防为主、全程监控、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要求,充分运用无人机、卫片等技术手段,对非法盗采多发区域采取不定期、白加黑等方式加大巡查力度。市自然资源局不定期对各县(市、区)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易发区域开展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后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2024年,全市共开展土地、矿产巡查1003次,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30宗,收缴罚没款220.55万元,移交涉嫌刑事犯罪案件3宗,未发现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有效震慑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二)建立联动机制,有效保护林草资源。召开吴忠市、利通区两级“林长+检察长+警长”联席会议,印发《关于持续加强全市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下发提示函2期。全市林草案件依法移交公安、检察院22件,行政立案53件,处罚约239.2万元。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抓好扬尘污染治理。坚持抓好非煤矿山扬尘污染常态化监管,邀请自治区包抓矿山专家开展帮扶指导检查,持续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全市各非煤矿山企业露天堆放的料堆均按要求设置防风抑尘网或进行绿网苫盖,在开采、加工时全部配备洒水和除尘设施,对矿区道路进行硬化或用碎石子铺设,定期洒水降尘并建立了洒水台账,矿区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管控。检查发现全市30家非煤矿山存在道路扬尘污染、堆料未苫盖、未建设车辆冲尘设施等42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自行验收情况
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5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完成了整改目标,同意验收销号。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53-2010166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36号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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