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盐池县黄米湾石膏矿区M石膏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2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受理部门: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0953-2020346
邮 箱:ysl_315@126.com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236号
附件:宁夏盐池县黄米湾石膏矿区M石膏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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