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 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盐池县黄米湾石膏矿区M石膏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受理部门: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0953-2020346
邮箱:ysl_315@126.com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236号
附件:宁夏盐池县黄米湾石膏矿区M石膏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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