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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19〕6号)规定,市科技局组织对全市认定备案的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决定撤销“宁夏生物发酵(吴忠)技术创新中心”等6个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反映。
联系方式:0953-2271215
附件:拟撤销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名单
吴忠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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