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639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728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渔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渔(局)发〔2024〕1号〕以及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报送吴忠市2024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吴农发﹝2024﹞7号)文件要求,吴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吴忠市2023—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进行了验收,7家实施主体项目任务完成,拟通过验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1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6日18:00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单位: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53-2123010 电子邮箱:nmj2123010@163.com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文卫南街200号
附件:吴忠市2023—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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