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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吴忠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时间:2024-09-23 来源: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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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周边城市运价水平等因素,经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价项目

吴忠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标准。

二、调整标准

1.基价公里:3公里。

2.起步价:6.00元。

3.公里租价:按排气量1.6升(不包括1.6升)以下为1.40/公里,1.6升(包括1.6升以上及新能源车型)为1.60/公里。

4.等候费:免费等候5分钟后每等待2分钟加收0.5公里车公里租价。

5.单程空驶费:行驶10公里后,每公里加收车公里租价的50%

6.夜间行驶费(23:00至次日6:00):运价加收20%

7.自此次通知执行之日起,取消1/车次燃气附加费。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标准。市区各出租车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标准,在车外醒目位置进行标明,做好计价器调整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经营行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加强经营者培训和管理,规范司机经营行为,强化司机安全意识及服务意识,提升行业服务品质。

(三)加强市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不按计价器收费、拒载、甩客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四)做好宣传引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运价调整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1020日起执行。

五、其他事项

《关于调整吴忠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吴价发〔201215号)、《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运输局关于吴忠市巡游燃气出租车加收燃气附加费的通知》(吴交发〔202274号)同时废止。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24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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