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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0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03-29 来源: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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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吴忠市委员会  吴忠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0

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一、10整改任务情况

任务10吴忠市通达煤化工公司二期焦化和配套化产项目、宁夏汉唐公司甲醇制乙醇及产业链一体化项目,均未获节能审查批复便开工建设。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实施主体盐池县委和政府,太阳山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验收单位吴忠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完成2两高项目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责令吴忠通达煤化工公司二期焦化和配套化产项目、宁夏汉唐公司甲醇制乙醇及产业链一体化项目停止建设,对后续节能审查批复情况跟踪监管,在完成审查并获得批复前,一律不得复工。

(二)动态调整"两高"项目清单,对新发现备案、核准和各项前期手续办理等方面的违规"两高"项目依法查处整改。

(三)严格执行节能审查制度,严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关口,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率。

(四)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整改完成情况

(一)对通达煤化公司二期110万吨/年焦化、焦炉煤气甲烷化制取10万吨LNG及配套项目责令停建整改,紧盯节能审查批复情况,在审查批复前对项目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硬隔离,加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成立工作专班驻厂盯守,防止零星施工现象。对宁夏汉唐公司甲醇制乙醇及产业链一体化项目下达《停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完善能评手续,企业按照要求立即停止施工。

(二)对“两高”项目再次开展排查、梳理,动态建立“两高”项目管理台账,经排查未排查出新的违规“两高”项目。加快推进吴忠通达煤化工公司二期焦化和配套化产业项目、宁夏汉唐公司甲醇制乙醇及产业链一体化项目处置整改,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22428日取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焦炉煤气甲烷化制取LNG及配套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函》(宁工信节能审发〔202236),经同意已复工建设;宁夏汉唐公司甲醇制乙醇及产业链一体化项目已于20221230日取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宁夏汉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甲醇制乙醇及产业链一体化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函》(宁工信节能审发〔202295号)

(三)积极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实施企业包抓责任制和重点工作责任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手续跟踪办理,对需要办理节能审查手续的企业,督促指导其尽快办理,在未取得节能审查批复前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成立节能评价办理工作专班,对重点项目开展节能审查手续跟踪服务,对需要办理节能审查手续的项目,督导企业尽快办理,在未取得节能审查批复前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四)20221124日,吴忠市监察委员会对太阳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局长、副局长分别给予警告和记过处分;吴忠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已根据公司内部处罚文件对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盐池县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坚决杜绝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整改验收情况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吴忠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按照《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吴环督改办发〔202214号)规定及验收程序,由吴忠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自行验收工作,成立了市级整改验收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马鹏飞同志担任验收小组组长。验收组对各整改实施主体提交整改材料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此项整改任务已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整改验收销号的条件,同意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329日至2024412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953-2038598

联系地址:吴忠市行政中心218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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