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中部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8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则《方案》自动生效。
受理部门: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0953-2020346
邮箱:ysl_315@126.com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236号
附件: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孙家滩中部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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