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根据市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编制吴忠市本级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含太阳山开发区)。
一、编制原则
(一)节约集约、科学合理。严格执行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积极实施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强化“亩均论英雄”用地导向,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进一步挖潜存量建设用地,加强低效用地再开发,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三)优化结构、突出重点。优先安排各类社会民生事业、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用地保障,全力支持产业基础能力提升、产业链体系构建等重要领域用地需求,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强布局优化和规划引导,打造高质量的发展空间。
二、编制依据
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要求,依据《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吴忠市利通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吴忠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2年)、《吴忠市2023年新开工项目清单》、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存量建设用地情况,制定本计划。
三、计划指标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吴忠市本级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4760.1亩。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23年吴忠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4.42亩,占年度计划供地总量的1.98%;住宅用地524.19亩,占年度计划供地总量的11.01%,全部为商品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2304.67亩,占年度计划供地总量的48.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28.81亩,占年度计划供地总量的19.51%;交通运输用地815.87亩,占年度计划供地总量的17.1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2.14亩,占年度计划供地总量的1.94%。
(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3年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相对集中在金积工业园区、太阳山开发区、中心城区和部分乡镇。其中:
商服用地94.42亩,主要配置在中心城区、东片区、金积工业园区(核心区)和东塔寺乡。
住宅用地524.19亩,主要配置在中心城区和东片区,用于商住小区建设。
工矿仓储用地2304.67亩,主要配置在金积工业园区、太阳山开发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28.81亩,主要配置在中心城区、太阳山开发区、孙家滩农业科技园区、金星镇。
交通运输用地815.87亩,主要配置在中心城区、孙家滩农业科技园区、太阳山开发区,用于吴忠市高栖街(世纪大道~秦渠南路)道路工程、吴忠市朝阳东路(东旺街~高栖路)道路工程等项目建设。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2.14亩,主要配置在中心城区、孙家滩农业科技园区,用于孙家滩麻黄沟农垦集团5万头奶牛养殖园区生态绿化供水工程、第五污水处理厂新建雨水提升泵站工程等项目建设。
四、政策导向
(1)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安排供水工程、污水处理、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大力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产业项目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在住宅供应上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稳步推进土地供应。适度供应利通区第十小学、利通区第十一幼儿园学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不断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程度,在供应土地时明确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加强合同监管,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工业用地供应时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用地标准,加大“标准地”供应,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对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传统高耗能产业不安排供地。挖潜盘活存量土地,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腾笼换鸟,鼓励建设多层,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推动“亩均论英雄”目标实现。
(3)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严格落实土地供应政策,除纳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的用地外,对商业 、旅游、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严格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
附件:1.吴忠市本级 2023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统计表
2.吴忠市本级 2023 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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