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支持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332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冷凉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3〕1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市蔬菜精深加工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印发了《关于报送吴忠市蔬菜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及相关人员对申报的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经局党组会议确定青铜峡市为2023年吴忠市蔬菜精深加工示范县建设项目的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对所反映的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受理部门: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53-2123295
电子邮箱:wznjzx2123895@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