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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30103

时间:2023-01-11 来源: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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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已申请补发。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刊发,自刊发十五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如有异议,请向吴忠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0953-203690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坐落

面积

权属证书种类

权属

证书编号

备注

1

张文娟

文卫路银塔小区三号楼3441号

77.81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宁(2017)利通区不动产权第0000167号

无查封

2

宁夏宏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吴忠市利通区纬二路以南民族路以北宏泰清水湾十九号楼2302号

121.71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00106454-16号

无查封

3

胡丽红

利通南街配件厂家属院十七号楼17432号

59.79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宁(2021)利通区不动产权第W0017094号

无查封

4

王礼

朝阳小区三号楼3005号

84.74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00077173号

无查封

5

李文庆

朝阳小区三十四号住宅楼2111号

85.20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00072222号

无查封

吴忠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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