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问题
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有差距。多数养殖企业对粪污资源化利用重视不够,粪污仅是简单堆积,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的问题较为普遍,部分县区粪污利用超出土地承载力,造成农业面源污染。部分规模养殖企业环评文件较简单,无法规范和指导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一些企业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不规范,粪污处理能力与养殖规模不匹配”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2021年9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粪污腐熟还田相关技术印发宣传单(册)。
(二)2021年9月中旬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召开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会。
(三)2021年9月中旬各县(市、区)对奶牛养殖场粪污设施建设进行摸底排查,对建设不规范的,限期由养殖企业进行整改。
(四)加强环评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环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审批建设项目。
三、整改结果
(一)9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吴忠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手册》500本并发放。
(二)9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召开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畜禽粪污问题整改推进会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班,全市奶牛养殖场主要负责人(业主)等150余人参会。
(三)8月-12月,各县(市、区)对奶牛养殖场粪污设施建设进行了摸底排查,对建设不规范的,责令养殖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开展检查,目前所有养殖场均整改完毕。
(四)10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市、区)环评审批负责人及环评机构业务人员参加了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办的“环境影响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及应用培训班”,提升了吴忠市环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四、验收意见
按照自治区及吴忠市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其整改工作要求,2021年11月25日-12月7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成验收组,主要采取调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吴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十二项即问题清单第32项、第3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经查,《吴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意报上级部门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53-2123010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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