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幼儿园分类评定工作的通知》(宁教厅[2018]35号)文件精神,地市级教育局承担自治区一类幼儿园评定。在幼儿园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分类评定验收标准(修订)》进行自评、县(市、区)教育局初评的基础上,吴忠市教育局抽调学前教育专家组成评估组,对红寺堡区第五幼儿园等27所幼儿园进行了实地评估。经验收领导小组合议,2022年1月6日吴忠市教育局党组办公会同意,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7日至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吴忠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电话:0953-2037976/2037961(传真)
邮箱:nxwzjjk@163.com
附件:红寺堡区第五幼儿园等27所幼儿园分类评定结果
吴忠市教育局
2022年1月7日
附件
红寺堡区第五幼儿园等27所幼儿园分类评定结果
认定为自治区级一类幼儿园:
1.红寺堡区(5所)
红寺堡区第五幼儿园
红寺堡区第六幼儿园
红寺堡区第七幼儿园
红寺堡区第八幼儿园
红寺堡区团结幼儿园
2.盐池县(2所)
盐池县第五幼儿园
盐池县第六幼儿园
3.同心县(20所)
同心县第四幼儿园
同心县第七幼儿园
同心县第八幼儿园
同心县豫西幼儿园
同心县预旺中心幼儿园
同心县预旺镇南关村幼儿园
同心县王团镇可华幼儿园
同心县兴隆乡黄谷村幼儿园
同心县丁塘镇中心幼儿园
同心县丁塘镇新华幼儿园
同心县河西镇中心幼儿园
同心县河西镇同富幼儿园
同心县王团镇中心幼儿园
同心县韦州镇庆华村幼儿园
同心县韦州镇河湾村幼儿园
同心县下马关镇新园村幼儿园
同心县石狮管委会满春幼儿园
同心县石狮管委会庙儿岭幼儿园
同心县石狮管委会麻疙瘩幼儿园
同心县石狮管委会惠安兴隆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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