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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16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时间:2021-12-06 来源: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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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关于“一些部门履职不到位。同心县自然资源部门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煤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标准(修订)》中对砖瓦黏土矿最低生产规模限制要求,2020年审批6宗生产规模低于5万吨/年砖瓦用粘土矿项目”的问题。

牵头单位: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同心县对2020年审批的6宗生产规模低于5万吨/年砖瓦用粘土矿项目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严格开采准入审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关于露天矿山的管理政策,从源头抓好露天矿山的管理。

(三)新设非煤矿山必须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煤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标准》设立。同时,对新出让的非煤矿山,出让公告时明确必须加装除尘设施,在达到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后,方可开工生产。

(四)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关停淘汰一批环境问题突出、资源利用率低、经济效益较差的矿山;支持矿山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整合等方式组建大型矿山企业集团,培育一批环境保护到位、资源利用率高、综合效益突出的新型矿业企业。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深入排查梳理问题,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同心县制定印发了《同心县落实“四禁”要求 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同党办发〔202079号),对全县砖瓦用粘土矿进行排查,梳理出最低生产规模低于8万吨/年的经营主体,服务期限到期后一律停止延续登记,并对2020年审批的6宗砖瓦用粘土矿生产规模低于5万吨/年的项目的问题,同心县依规收回6宗砖瓦用粘土矿采矿许可证,现已拆除复垦2宗,停产并拆除生产设备4宗,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同志已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二)严格落实规划管控,优化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格局。根据新一轮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及政策规定,吴忠市编制完成《吴忠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红寺堡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按照区、市、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根据新一轮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及政策规定,编制完成各县(市、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划定重点开采区、砂石土集中开采区及砂石土开采区块,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格局。盐池县积极开展“净矿”出让工作,严格按照改革意见确定的采矿权出让权限,履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将环境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等相关内容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加大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管,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三)严格执行生产规模准入要求,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设非煤矿山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煤矿山最低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标准(修订)>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19373号)设立。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行动方案》(宁自然资发〔2020216号)《吴忠市绿色矿山建设两年行动推进方案》(吴自然资发〔202140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红寺堡区拟建设绿色矿山11家,已推荐国家级绿色矿山1家,7家矿山企业已完成《矿山绿色矿山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查;青铜峡市拟建设绿色矿山7家,已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1家,5家矿山企业已完成《矿山绿色矿山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查,绿色矿山建设有序推进;同心县对砖瓦用粘土矿最低生产规模低于8万吨/年的经营主体,服务期限到期后一律停止延续登记,对新出让的非煤矿山,出让公告时明确必须加装除尘设施,在达到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后,方可开工生产。盐池县加快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根据《盐池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打造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关停淘汰一批环境问题突出、资源利用率低、经济效益较差的矿山,支持矿山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整合等方式组建大型矿山企业集团,优先向产业链长、深加工产品多的企业安排出让采矿权,整合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矿业企业。截至目前,已关闭矿山企业8家,已建成绿色矿山企业2家,30家企业完成《矿山绿色矿山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查,绿色矿山建设有序推进。

四、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自治区、吴忠市党委、政府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我市组成验收组于2021123日,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经查,《吴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4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取得了预期效果,同意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126日至121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53-2020346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36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1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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