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已申请补发。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刊发,自刊发十五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如有异议,请向吴忠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0953-203690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坐落 | 面积 | 权属证书种类 | 权属 证书编号 | 备注 |
1 | 王灵珍 | 民乐街一条巷 | 91.46平方米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 00037682号 | 无查封 |
2 | 张震 | 吴忠市利通区黎明街西侧世纪大道南侧阳光骄子D区二十号楼1202号 | 138.45平方米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 宁(2019)利通区不动产权第W0012407号 | 无查封 |
3 | 马相金 | 吴忠市利通区友谊路北侧东方秦韵七号楼3201号 | 92.49平方米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 吴国用(2012)第00124号 | 无查封 |
吴忠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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