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吴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吴环督改办发〔2021〕3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措施清单第八项即问题清单第26项:关于“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一些部门工作部署安排敷衍了事,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吴忠市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照搬照抄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医疗废弃物和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心县卫健局对自治区出台的《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均以转发文件的方式处理,未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目标及措施:
吴忠市、同心县卫健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重新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行业问题通报暨整改会议,再次传达学习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医疗废弃物和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通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切实提升整改工作的针对性,扎实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完成情况:吴忠市卫生健康委重新制定了《吴忠市医疗废弃物和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根据吴忠市整改方案印发《吴忠市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9月14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全市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自治区有关会议及领导讲话精神,通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突出问题,解读《吴忠市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市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委党委会2次、专题会议2次,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同心县8月9日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逐项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清单,下达督办单7份,研究制定了17项整改措施。8月12日,召开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办会议精神,研究讨论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8月13日,召开全县卫健系统贯彻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同时结合实际,重新制定印发了《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和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规范处置工作。
整改措施清单第八项:关于“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二)红寺堡区人民医院、青铜峡陈萍牙科诊所等医疗机构长期违规暂存损伤性医疗废物,青铜峡市人民医院超期贮存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吴忠新区医院、青铜峡中西医结合医院将药物性医疗废物自行销毁。吴忠市妇幼保健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医疗污水水质监测不规范,监测因子、监测频次不符合相关要求。盐池县杏林医院、盐池县妇幼保健中心余氯日常监测数据不准确。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吴忠友谊医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进展缓慢。
整改目标及措施:
1.红寺堡区人民医院、青铜峡陈萍牙科诊所、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吴忠新区医院、青铜峡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医疗机构制定损伤性、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整改措施,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动联系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解决长期暂存损伤性医废问题,及时转运处置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一次性输液瓶(袋),交由有资质企业处置。
2.吴忠市妇幼保健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盐池县杏林医院、盐池县妇幼保健等医疗机构针对医疗污水水质监测不符合相关要求等问题。自查问题原因,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监测。
3.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吴忠友谊医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在9月底前全面落实在线监控和监测任务。
4.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属地监管职责,对存在问题依职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对于规定期限没有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立案查处。
整改完成情况:
1.红寺堡区人民医院、青铜峡陈萍牙科诊所等医疗机构损伤性医疗废物统一交由吴忠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转运处置,医疗机构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青铜峡市人民医院与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并完成化学性医疗废物的移交。青铜峡市人民医院、青铜峡中西医结合医院通过加大对药事管理力度,严格管理近效期的药品,效期3个月内药品按原渠道返回,避免发生药品过期现象。吴忠新区医院与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置合同,规范本院过期药品处置。
2.吴忠市妇幼保健院于9月底完成了医疗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每日对pH值、余氯开展检测。委托吴忠市科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单位妇产楼和北院污水排水口进行污水采样分析,对挥发酚等19种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青铜峡市人民医院与宁夏盛世绿源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了医疗污水委托监测合同,完善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挥发酚等因子的监测。盐池杏林医院购买了PH/余氯试纸条、盐池县妇幼保健所购买了便携式PH/余氯快速测定仪,安排人员每天开展2次余氯及pH值检测。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对水质进行全面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吴忠友谊医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已在9月底前完成了医疗废物暂存间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吴忠市妇幼保健院、青铜峡市人民医院于9月底前完成了医疗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连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污水监测平台。吴忠友谊医院新院正在建设,已向自治区申请暂缓安装医疗污水在线监测设备。
4.市、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不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等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吴忠市卫生监督所2021年以来共立案查处不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案件11件,其中罚款7000元,当场警告4件。红寺堡区卫健局联合监督执法所每月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明查暗访,对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医疗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缓慢的机构下发督办单或责令停业整顿,10月份,共对2家医疗机构做出停业整顿处理。青铜峡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所对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容器的心颐医疗服务站、马文军诊所依法立案查处,给予罚款行政处罚。
整改验收情况:
吴忠市组织整改验收小组,于2021年11月9日—11日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八项即问题清单第2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认为各责任单位能够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已基本完成各项任务整改,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人民政府及吴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953—2122736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花园街103号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