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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15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时间:2021-12-01 来源: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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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一些部门履职不到位。工业企业用地审批把关不严,土地利用监管制度不完善,工业园区土地资源利用率低,部分企业大量用地长期闲置,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亩均产值较低。青铜峡市连通冶炼有限公司、竣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一批‘僵尸企业’停产超过5年仍处于清理处置阶段,造成园区大量土地资源浪费。

牵头单位: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太阳山开发区、金积工业园区、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格依据《宁夏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审核用地定额,严把工业企业用地审批关。

(二)按照本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于2021年6月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处置台账,逐宗整改销号。不定期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巡查工作,督促已供应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加强土地利用监管,提高工业园区土地资源利用率。

(三)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宁自然资规发〔2019〕1号)。严格控制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鼓励采取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从严控制开发区道路和绿化带用地,避免造成闲置浪费。

(四)建立完善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重点从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的管控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加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每年更新1次,5年全面评价1次。对评价较好的工业园区,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给予适当倾斜。对评价较差或未按要求参与评价(更新)的工业园区,不得申请升级、扩区调区。

(五)按照国家“僵尸企业”认定标准、处置标准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2021年12月前完成我市列入自治区非公工业“僵尸企业”名单中的8家企业的处置任务,帮助已盘活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防止出现“二次僵尸”。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严格落实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对新建项目在用地选址阶段,根据《土地使用标准汇编》《宁夏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等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和定额标准,严格审核用地定额和容积率、投资强度等指标,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供地或核减用地面积。

(二)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成果明显。各县(市、区)制定2021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方案,逐宗分析原因,制定处置对策。截至目前,利通区消化批而未供土地842.27亩,盐池县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3120.41亩,红寺堡区消化批而未供土地813.17亩,青铜峡市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47.78亩, 同心县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6.53亩。此外,不定期开展土地批后动态巡查工作,现场核实企业开竣工情况,及时在国土云调查平台进行调查举证,督促企业按期开工建设。

(三)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建立亩均论英雄用地导向,发布实施《吴忠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鼓励工业项目以“标准地”方式供应。金积工业园区出让“标准地”两宗,面积198.16亩;太阳山开发区出让“标准地”三宗,面积364.3亩。盐池县印发《盐池县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规定(试行)》,推行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青铜峡市根据资金投入、项目进展情况,实施分期供地,避免造成土地闲置低效。红寺堡区制定《红寺堡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年)》,对低效用地逐步进行二次开发利用。

(四)全面开展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宁夏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宁夏同心工业园区、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均开展了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对园区用地状况、用地效益、管理绩效进行调查分析,目前各园区评价成果已提交自然资源厅。

(五) 完成自治区“僵尸企业”处置整改。按照国家“僵尸企业”认定标准和处置标准,通过资产盘活、项目转型、股权转让、法院拍卖等多种方式,我市列入自治区非公工业“僵尸企业”名单中的8家企业已全部盘活。

四、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自治区、吴忠市党委、政府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我市组成验收组于2021年11月23日,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经查,《吴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15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取得了预期效果,同意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共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53-2020015

联系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236号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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