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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10907

时间:2021-09-14 来源: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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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已申请补发。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刊发,自刊发十五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如有异议,请向吴忠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0953-203690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坐落

面积

权属证书种类

权属

证书编号

备注

1

陈云

友谊路盐环定扬水管理处一号楼

15.03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吴国用[2003]第0658号

无查封

2

刘亚椿

吴忠市利通区利宁街东侧河奇路南侧开元世家9号楼2202号

117.89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宁(2021)利通区不动产权第W0012174号

无查封

3

宁夏伊兰特投资有限公司

吴忠市太阳山移民开发区中央大道东侧太阳山宾馆西商网101号商业房

296.21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S0000687号

无查封

4

宁夏伊兰特投资有限公司

吴忠市太阳山移民开发区中央大道东侧太阳山宾馆西商网110号商业房

296.21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S0000696号

无查封

吴忠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19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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