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10802

时间:2021-08-04 来源: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兹有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已申请补发。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刊发,自刊发十五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如有异议,请向吴忠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0953-203690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坐落

面积

权属证书种类

权属

证书编号

备注

1

吴忠市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吴忠市利通区胜利路北侧同心街东侧依瓦诺小镇十一号楼2401号

127.88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00108250-21号

无查封

2

宁夏宏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吴忠市利通区纬二路以南民族路以北宏泰清水湾十七号楼3202号

96.79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00106452-14号

无查封

吴忠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1年8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