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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推荐汽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进行公示的公告(第二批)

时间:2021-02-05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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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2040号)要求现将吴忠市拟推荐的1家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名单(第二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5日至2月10日,对上述机构如发现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或来电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3-2125853

   址:吴忠市开元大道427号生态环境局411室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212月5日       

附件:

吴忠市I站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名单(第二批)

序号

检测站名称

1

吴忠市太阳山永安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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