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幼儿园分类评定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8〕35号)文件要求,按照《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幼儿园分类评定工作的通知》(吴教函〔2020〕18号)文件安排,在幼儿园自评、各县(市、区)初评的基础上,吴忠市教育局组织学前教育专家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分类评定验收标准(修订)》(宁教基发〔2015〕44号),从领导与管理、设施设备、人员素质与条件、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工作、家长工作等六方面内容,对全市新申报自治区一类园的23所幼儿园和参加复验的9所一类幼儿园进行了评估。经验收领导小组合议,局党组办公会同意,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14日至1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吴忠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3-2037976/2037961(传真)
电子邮箱:nxwzjjk@163.com
吴忠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市幼儿园分类评定结果
一、吴忠市市级示范园(1所)
吴忠市利通幼儿园
二、自治区一类幼儿园
1.新认定(21所)
利通区(8所):
利通区欣裕幼儿园 利通区第五幼儿园(柯沃艺德幼儿园)
利通区东兴幼儿园 利通区宝迪乐幼儿园
利通区五星幼儿园 利通区启迪幼儿园
利通区善谷幼儿园 利通区红黄蓝绿幼儿园
青铜峡市(10所):
青铜峡市七彩幼儿园 青铜峡市小博士华谷幼儿园
青铜峡市阳光幼儿园 青铜峡市韵欣苑幼儿园
青铜峡市连心幼儿园 青铜峡市同乐幼儿园
青铜峡市瞿靖中心幼儿园 青铜峡市陈袁滩启明星幼儿园 青铜峡市叶盛中心幼儿园 青铜峡市邵岗好孩子幼儿园
同心县(3所):
同心县启蒙幼儿园 同心县第六幼儿园
同心县清水湾幼儿园
2.不予认定(1所):青铜峡市金域水岸幼儿园
三、自治区一类幼儿园复验
1.通过复验(8所):
利通区公元世家幼儿园 利通区小星星幼儿园
利通区梁湾中心幼儿园 利通区东方幼儿园
青铜峡市启星幼儿园 同心县韦州第二幼儿园
盐池县第二幼儿园 红寺堡区太阳山中心幼儿园
2.未通过复验(1所):利通区琴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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