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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2020-11-11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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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930日前,吴忠市已基本完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为确保排污许可“应发尽发”“应登尽登”实现全覆盖,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方案》,请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108个行业中尚未申领或未登记排污许可的固定污染源排污单位,于1130日前到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申领排污许可证。逾期不申领的,视为无证排污,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杨力莉 0953-2122414

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张晓龙 0953-5098502

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汪生明 0953-3067663

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王睿 0953-6688231

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田立勇 18161601333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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