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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不见面”审批的倡议书

时间:2020-02-11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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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吴忠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行政审批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落实不见面、网上办、容缺受理等多种便民、加急政务举措,以实际行动抗击疫情。

现将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审批有关事项倡议如下:

一、鉴于目前疫情防控态势,倡导申请人优选线上办理模式申请业务,对于非急办事项,建议推迟申请办理。

二、环评申报。申请人可将环评文件和相关附件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或宁夏政务服务网(http://zwfw.nx.gov.cn/)注册并上传,也可直接联系我局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审批科)通过邮箱、微信、QQ等方式发送报批文件电子版,我局将及时受理公示,公示结束后进入正式审批程序,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我局审批结束后将批复文件扫描发送给申请人,也可根据申请人需要将批复原件邮寄给申请人。

三、排污许可。申请人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实行线上审批,审批通过后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查询排污许可证电子版。

四、对环评文件、排污许可申报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疑问,我局将及时通过电话、QQ、电子邮件等渠道及时反馈申请人进行修改,尽可能减少现场勘查环节。

五、报告书类环评文件,采用专家函审形式,专家意见由我局汇总后反馈申请人修改。

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急增加医用Ⅲ类射线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可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疫情结束按照相关规定在一年内补办相关手续。

七、待疫情防控战役胜利后,申请人需将相关书面材料补充给我局,书面的批复文件(许可证)也将交付给申请人。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方式:

电话:0953-2122414

传真:0953-2125215

邮箱:1829553256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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