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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摘要)

时间:2019-07-10 来源:吴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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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9日至12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1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共吴忠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市局党委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述责工作会和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专题汇报会;修订完善了《吴忠市公安局党委会议制度》《吴忠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工作职责》,对存在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等问题的3个党支部给予通报处理,批评教育4个党支部具体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强化市局党委、机关党委对基层组织生活的指导监督,要求在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等重要组织生活中,党委班子成员或者指定党建业务能力较强的党务工作者全程参与,解决市局党委在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中指导、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2.针对“对下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要求不严”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杜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相同、流于形式等问题;下发《2019年吴忠市公安局党建工作要点》《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全面安排全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巡察指出涉及的具体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不彻底”的问题。举办中央八项规定政策解读暨财务管理知识培训班,开展了专项自查整改工作,违规金额全部清退,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心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发挥纪检、审计、警保等部门联合的“大监督”机制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监督体系,对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预防和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针对“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制定《吴忠市公安局党委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及《计划表》,每月召开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做到一会议、一记录、一纪要,截止目前共开展专题讨论3次。下发《2019年民警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吴忠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民警学法计划》,要求每月开展1次法律学习。对各项已制定的学习制度、计划要始终长期坚持,每月对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晾晒并纳入年终考核。举办了为期2天的“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学习班,讨论交流8场次。通过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专题辅导讲座、党员民警讲党课、加强“学习强国”使用等方式,不断增强学习效果。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力”的问题。研究制定《吴忠市公安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吴忠市公安机关学习贯彻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实施意见》等制度,市公安局党委与所辖基层党组织,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述廉工作中。对全市公安系统民警工作交流、服务群众等微信群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不彻底”的问题。举办了党务干部培训班,在前期党建“灯下黑”问题清单基础上,一一制定整改销号清单,并对销号清单中制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整改效果进行全面检查,对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心谈话。

2.针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针对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发展党员3个方面存在不规范、不严肃等具体问题,层层开展了提醒谈心谈话。下发了《吴忠市公安局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指导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要求在巡察整改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吴忠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由纪检监察部门对4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从严把好动议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认真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

4.针对“民警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下发《关于市公安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有关问题的通知》,每半年对新增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发生信息变化的人员进行相应变更,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库。严格审查审批,严把出境关口,凡因私出国(境)人员,先填写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局纪委、政治部审核通过,再履行申办或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手续。对核查发现的6人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部收缴完毕,并由政治部专人专柜统一管理,实现个人“零持有”。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对巡察组边巡边改期间移交群众反映区间测速问题、民警受立案不及时等10件信访事项,逐一调查核实、回复解决完毕。从服务态度、规范用语等方面持续抓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完善了《吴忠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考核考评管理办法》,打造“平安出入境服务零距离”党建服务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让群众办事更便捷。对照“新四风”的十种表现形式,深入治理隐形变异新表现,坚持抓日常、经常抓,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2.针对“一些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以旧充新应付差事”的问题。对巡察指出的5个党支部个别同志对照检查材料相同的具体问题,层层开展了提醒谈心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对各类组织生活材料的重视程度。对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采取“党务干部预审、支部委员审查、支部书记审核签字”的三级联审方式,坚决杜绝材料雷同、质量不高等问题再次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针对“执行党的纪律不严格”的问题。下发《关于2018年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对5个不符合表彰奖励、年度考核规定情况进行纠正,对负有审核把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提醒谈心谈话。研究制定《吴忠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工作办法(试行)》,确保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

2.针对“财务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制定《吴忠市公安局本级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吴忠市公安局机关资产管理办法(暂行)》等3个制度规定,举办财务知识培训班,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对市局机关、孙家滩分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存在“未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大额支出支付方式不合规、违反公务卡结算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政府零星采购备案制度、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超标、公务接待不规范、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层层开展提醒谈心谈话,要求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吴忠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试行)》,明确党委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每半年至少听取并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与分管部门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1次、与分管部门班子成员每半年开展1次廉政谈话并签字背书。召开全市公安机关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有效增强纪委行使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2.针对“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差距”的问题。研究制定《吴忠市公安局2019年扶贫工作方案》,重新制定了2019年度帮扶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政治部分别审核签字把关,确保制定的帮扶措施真正达到与红寺堡区、镇实施的各项扶贫政策有机对接。责令帮扶计划相同的5个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层层开展提醒谈心谈话。调换2名工作不力驻村工作队员,另指派2名责任心强的年轻民警承担驻村帮扶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2791698

电子邮箱:wzgajzzb@163.com

来信请寄: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北街667号吴忠市公安局政治部619室(邮编751100)

中共吴忠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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