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切实消除电动两轮、三轮车在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等全链条安全隐患,营造电动两轮、三轮车安全使用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24〕29号)等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组织拟定了<<关于加强非标电动两轮、三轮车综合治理的通告>>,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吴忠市公安局,因工作原因,时间紧迫,公示期为7天。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
联系人:陈 娟
联系电话:0953-2126571
传真:0953-2126571
电子邮箱:wzsgajfzzd@163.com
通讯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北街667号
附件:关于加强非标电动两轮、三轮车综合治理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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