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宁政发〔2022〕71号)《吴忠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吴政发〔2022〕32号),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了《吴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至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953-2015589(传真)
邮箱:wzsjzglz@163.com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5号
附件:1.《吴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2.《吴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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