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现将市公安局起草的《吴忠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此次征求意见建议时限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吴忠市司法局立法备案审查科(邮政编码:7511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zzffzb@163.com
三、通过电话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联系方式:0953-2123460。
有意见建议的,请在信封或邮件注明“吴忠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便于沟通交流。
附件:《吴忠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吴忠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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