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奖励和服务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先进人物在我市各项建设事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总工会起草《吴忠市劳模(工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11月27日(7个工作日)。
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联 系 人:马芳芳
联系电话:2120502
电子邮箱:wzsghjjb@163.com
附件:《吴忠市劳模(工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吴忠市总工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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