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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吴忠市渣土车散装运料车密闭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7-03-01 来源:吴忠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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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渣土车、散体运料车运输秩序管理,规范城市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减少道路扬尘、漏洒污染,防治随意倾倒、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维护市容环境整洁,营造良好的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创造安全、清洁、优美的出行环境,吴忠市渣土车散装运料车密闭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8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 系 人:高亚军

联系电话:0953-2039310    

电子邮箱:wzzffzb@163.com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吴忠市渣土车散装运料车密闭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渣土车、散体运料车运输秩序管理,规范城市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减少道路扬尘、漏洒污染,防治随意倾倒、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维护市容环境整洁,营造良好的城市道路通行秩序,创造安全、清洁、优美的出行环境,按照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强化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吴忠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办法》为依据,建立市区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各建筑工地渣土车运输秩序管理和现场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审批程序,从严审查运输散体物料运输车辆承运条件,坚决遏制渣土运输车“滴、飘、撒、漏”、无号牌、闯红灯、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渣土车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各种渣土、散装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道路和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维护市区文明卫生形象和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和承运车辆条件核准。凡产生工程渣土、装修垃圾等建筑渣土的各类工程(含街路营业房、小区住宅装修)和市区内从事工程渣土、混凝土、散体物料运输的车辆,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和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提出建筑渣土处置、运输申请,符合承运条件的,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和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核准后,由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颁发《吴忠市市区渣土处置证》。未经核准的,一律不得擅自运输、处置建筑渣土,不得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道路上行驶。

(二)规范城市各类工地现场管理。市区内各类建设工地、混凝土拌合站必须按规定设置围墙或围护,硬化出入口路面,规范设置洗车槽和泥浆沉淀池,配置车辆清洗设施,并将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凡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轮胎、车身带泥土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作业场地。

(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严查上路行驶的渣土车、无号牌工程车、无放大号牌或放大号牌不清、号牌不齐全、污损、遮挡号牌、闯红灯、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等八大类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查处未取得准运证,在城市规划区道路上行驶的运输渣土、散体物料车辆,运输渣土、散体物料过程中抛撒漏滴,污染城市道路的车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垃圾及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现场查处不符合要求或限期未予整改的各类工地,以及其他影响城市道路、市容环境的运输和施工行为。

三、责任分工

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牵头,市环保局、住建局、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单位分别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组,开展渣土车、散装运料车密闭运输专项整治工作。

(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渣土车、散装运料车密闭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对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联合市环保、住建、规划、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重要路段和施工工地周边设置检查点,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组织相关行动小组开展查处工作,做好整治行动的执法保障工作。

(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在车辆年审时认定加装的密闭运输装置是否合格,开展路面执法行动,严查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闯红灯、违反禁行时间和路段规定、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严查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配合做好运输车辆的密闭改装工作,引导短期从事砂石料等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采取帆布、尼龙网、彩条布进行全覆盖。严格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资质审查和发证管理。

(四)市住建局负责审查施工合同是否明确由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的企业利用密闭车辆进行运输,禁止建筑工地委托或使用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承运砂石料等建筑材料。监督检查建筑工地设置标准、硬化出入口道路、安装冲洗设备等规定的落实情况。开展无抛洒滴漏建筑工地评比活动,对存在抛洒滴漏现象的工地,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记入不良记录,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凡是列入黑名单的建筑企业,取消参加我市的建筑开发的投标资格。

(五)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渣土、散装运料车辆运输过程中的泄露扬散行为,做好施工工地出入车辆卫生情况的督查检查工作,对于不达标的工地坚决予以关停。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自每年3月20日起,至11月15日结束,为期8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组织参加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熟悉掌握渣土车、散装运料车密闭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的各种规定、要求及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承运条件审查等注意事项。合理安排固定检查组和机动检查组组成人员,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横幅、警示牌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渣土车、散装运料车密闭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内容和意义。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执法力量,采取固定检查和机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依法查处市区规划区内道路上从事渣土、散体物料及各类垃圾运输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工地的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和堆放情况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各建筑工地的有关配套设施、建筑垃圾处置证,各运输单位和个人车辆散体物料准运证办理、密闭设施,超限超载情况,以及各单位的建筑垃圾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吴忠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对前一阶段的整治工作进行复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避免反弹,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五、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渣土车、散装运料车密闭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是改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环境状况,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成效。

(二)形成合力,严格执法。专项整治联合工作组要依法严肃查处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的运输和施工行为,工作人员要严格监管、文明执法、廉政执法。该关停的工地一律关停、该查扣的车辆一律查扣、该处罚的单位一律处罚,严禁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市公安局利通分局要及时受理处理执法过程中的各类抗法事件,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市创卫办、创城办要定期督察并通报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到位情况,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要加强组织管理、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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