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丁立新吴忠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区属驻吴单位:
近年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吴忠、法治吴忠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他们用挺身而出、舍生取义的英雄壮举展示了人间大爱和家国情怀,用奋不顾身、舍己为人的果敢行动彰显了社会正气和时代正义,谱写了一曲新时代的正气歌。
2022年7月26日下午7时许,马媛媛驾驶电动三轮车及同乘刘佳慧途经青铜峡镇沃沙新村返回家中时,不慎连人带车落入因暴雨水流湍急的汉渠中。丁立新听到“救命”的呼声赶到渠边后,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救人,在马金忠的协助下,成功救出落水人员马媛媛和刘佳慧2人。
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现决定,授予丁立新吴忠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五万元。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模范为榜样,合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平安吴忠、法治吴忠建设汇聚更强大的社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担当时代使命,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领导,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吴忠,努力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吴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