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吴忠市人民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告
为科学编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和《吴忠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拟编制2023年度吴忠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征集范围
2023年吴忠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主要是具有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及综合性等特点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
和专项规划;
(四)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六)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2022年12月2日至12月22日。
三、征集方式
征求意见通过书面或者邮箱的方式进行反馈。
通信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吴忠市司法局203办公室,邮编:751100,电子邮箱:wzzffzb@163.com。请在信封或邮件注明“2023年度吴忠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字样。
联系人:吴忠市司法局立法备案审查科 闫璐
联系方式:0953-2039330
附件:《吴忠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吴忠市司法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