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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吴忠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12日在吴忠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2022-12-16 来源:吴忠市审计局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20229月,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依法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责任,强化措施,跟踪督促整改。县(市、区)、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采取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等措施积极落实整改截至目前,要求整改的207个审计事项,已整改落实187项,整改90.3%

一、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编列到部门的问题。在编制2023年度预算时,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细化编列到部门。

2.再融资债券偿还法定债务未编入年初预算的问题。2022年,市财政局规范了再融资债券预算管理,已将再融资债券资金13.99亿元全部编入年初预算。

3.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的问题。截至202210月底,审计反映的未分配使用专项资金已分配使用28293.12万元。其中,财政已分配5091.7万元,部门已使用23201.42万元。剩余未分配使用的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计划于12月底前全部分配使用完毕。

4.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已制定出台《吴忠市本级政府新增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

5.国有土地出让金应收未收的问题。应收未收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316.17万元全部收回。

6.个别项目进度缓慢,资金闲置的问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正在加快工程进度,结余资金1838万元按实施进度支付

7.在建工程长期挂账未转固定资产的问题。市代建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等12个部门在建工程目前已转固定资产430657.31万元。

8.未对偿还法定还本付息进行滚动分析预测的问题。已制定政府债务三年化解计划,对每年法定债务还本付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切合实际的偿还计划。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已将市司法局未执行预算指标平衡预算,今后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

2.资金结余未收回统筹使用的问题。市医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已分别将项目结余资金53.78万元、4.88万元上缴市财政。      

3.往来款项长期不做清理的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已清理应收账款537.75万元、应付账款27243.18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易地扶贫搬迁扶持政策及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个别产业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红寺堡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积极引入与当地劳动力需求相符的企业作为扶贫车间经营主体,目前扶贫车间已恢复正常运行。

(2)部分搬迁群众存在减收风险的问题红寺堡区、盐池县继续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拓宽就业途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并常态化监测

(3)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红寺堡区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已完成维修,投入正常使用;运行不佳的移民村老年饭桌已恢复正常运行。

(4)地流转费未足额收缴的问题。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已收回租赁企业欠款55.81万元;未收回389.84万元流转费已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缴。

(5)易地搬迁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红寺堡区已完成扶贫资产确权工作。盐池县对所辖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与村经济合作社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产核资,账务已全部实行分账管理,村集体经营收入全部纳入各经济合作社管理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迟缓的问题。红寺堡区已制定3年攻坚计划并实施;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已建立了安置区劳动力台账。

2.基础教育质量提升项目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1)大班额比例未达到要求的问题。吴忠市直属学校通过自然消除、分流减少、控制招生等举措,大班额问题已得到缓解

(2)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不达标的问题。已对不适宜在教学岗位的教师调整到教学辅助岗位,并通过新旧教师交替及学历提升,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整改

(3)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不增反降的问题。新建利通区第九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建设规模66个保教班,新增1980个学位,提升幼儿园入园率

3.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1)未按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修复规划的问题。利通区已编制《吴忠市利通区湿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并通过专家评审;青铜峡市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

(2)项目占用湿地先占后补的问题。利通区、青铜峡市已对涉及的5个项目进行占补平衡,补充湿地。

(3)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问题。青铜峡市涉及项目已完成环保验收。

(4)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运营维护服务考核,直接支付费用的问题。利通区生态环境局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考核细则》,按照考核细则对运营维护服务进行考核付费

(5)项目进展缓慢、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已调整苦水河太阳山段人工湿地水质改善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不再实施;清水沟上段人工湿地水质改善工程、牛家坊人工湿地工程和新华桥人工湿地项目已开工建设。青铜峡市已将闲置的1000万元专项资金收回,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23.62万元已支付67.34万元,剩余的56.28万元待自治区林草局验收完毕后支付。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1.招投标方面的问题。将市教育局实施的数字化校园设备采购等4个项目存在的违规问题移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涉事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4家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1家公司处以6150元罚款。

2.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针对市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细化项目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工程管理

3.工程结算方面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工程结算审核。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1.有关政策贯彻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农投公司已将纺织扶贫产业基金1560万元归还。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未纳入公积金提取条件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制定《吴忠市缴存职工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承担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费的问题,已列入2022年度经费预算中予以支付。

2.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市农投公司已停止资金拆借业务,对造成的逾期贷款进行催收,2家借款企业已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缴

3.财政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应计未计收入已做账务调整计收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将62.53万元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盐池工业园区管委会已将超资金追回。青铜峡库区管理局按期完工项目已竣工完成验收、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相关资产结转。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及时跟踪督查,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限期办结各项整改事项。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合力。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和审计整改问责力度,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力促审计整改到位。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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