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忠市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02 来源:吴忠市审计局
——2021年7月27日在吴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吴忠市审计局局长 马克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截至2021年6月底,共完成审计项目42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3931万元,其中违规问题金额498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8948万元,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2条。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市政府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序的推进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1616万元,为预算的96.64%,资金来源总额720420万元,支出418739万元,为变动预算数的95.5%;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2676万元,为预算的100.55%,资金来源总额144496万元,支出110171万元,为变动预算数的89.7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4万元,为预算的1.28%,支出完成143万元,为预算的1.94%;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15656万元,为预算的105.1%,支出完成97217万元,为预算的88.46%,滚存结余119349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未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5个项目单位存在项目未实施,财政资金指标未下达的问题;5个部门存在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缓慢,资金滞留单位账户的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执行不够规范。一是个别批复的项目预算未执行;二是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较低;三是结转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
(二)资产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主要存在资产管理不规范、已完工项目长期未结转资产的问题。
(三)个别部门(单位)往来款项长期不做清理。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1.低保等重点人群未参保。吴忠市790名低保人员等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0名特困人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吴忠市本级、同心县共31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共计120.75万元。
3.死亡人员违规领取养老、医保待遇。吴忠市、同心县社保中心向9名已死亡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共计3.2万元;市医保中心向12名已死亡人员支付医保待遇3.84万元。
4.重复参加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全市共有228人同时重复参加养老保险;5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多领取2.1万元;12人除在本地领取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还在甘肃、陕西和内蒙等6个省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5.违规支付医疗机构不合规费用。发现27家医疗机构违规支付重点监控辅助药或限制用药4.68万元;1家公立医院违规支付职工工伤住院不应由医保承担费用1.31万元。
6.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分解住院规避控费。部分医疗机构违规收取检查费、床位费等,涉及5068人7.72万元,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5.70万元,多收个人费用1.62万元;3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分解住院等方式规避控费,涉及6人1.76万元,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1.28万元。
(二)扶贫审计发现的问题
1.稳岗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不规范。青铜峡市有59名搬迁群众少获得稳岗补贴9.64万元。
2.部分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和土地确权手续不完备。
3.回购企业所属土地1525亩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证书。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直达资金未及时分配。
(二)抗疫国债资金分配用于已完工工程。
(三)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缓慢。
(四)清理保证金不到位。存在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
五、国有企业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内控制度不健全。审计的1家国有企业及其两个子公司在内控制度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未建立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对参股的公司未建立风险控制制度,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
(二)项目建设程序违规。个别企业实施的装修项目存在未实施工程监理制、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审定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不符,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等问题。
(三)资产管理缺失。主要存在存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产权属不明等问题。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招投标方面的问题。吴忠市区“城市双修”交通组织改善3个采购项目投标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况;14条公路项目存在委托的3家招标代理公司对8条道路的评标程序不规范问题。
(二)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宁夏吴忠综合客运枢纽项目未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发生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在建设用地方面存在实际征地面积小于划拨土地面积、未经批准签订征地安置补偿协议支付补偿费用等违规问题。
(三)工程结算方面的问题。市区“城市双修”项目存在结算时未按规定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问题。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