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6家企业获自治区融资租赁补贴1558.13万元
发布日期:2018-12-13 来源: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了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作用,贯彻落实自治区工业“30条”,自治区非公局对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先进设备的企业,给予2个百分点的融资租赁费率补贴,单户企业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我市共汇总上报了18户企业,经过非公局及第三方机构审计核查和复核审定,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6户工业企业符合融资租赁项目补贴条件,共计获得补贴资金1558.13万元,占全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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