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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工信局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执行情况督查检查

发布日期:2023-02-22 来源: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利用效率。市工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市工信局分管同志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和有关企业,并分别与金积工业园区、太阳山管委会经发局负责同志,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工信局负责人召开座谈会,重点说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明确了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属地责任,督促各工业企业限期开展节能验收并责令未进行节能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要求在今后节能工作开展过程中,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执行情况督查检查与年度专项节能监察相结合,确保节能验收落到实处。

目前,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并建成投入使用的企业正在逐步开展节能验收工作。下一步,市工信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报送的节能验收情况,适时开展督查抽查,对部分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或专项节能监察,以督查促落实,从根本上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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