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组织力量对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及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审计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部署,积极整合市县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更好发挥审计“党之利器 国之利器”作用。截至2023年7月底,共完成审计项目29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50597.68万元,其中违规问题金额6156.9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4440.7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市政府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稳定向好。
——聚焦重点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提质,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组合拳”,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进生态功能提升,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清洁取暖、节能改造,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促进乡村振兴,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促进财政运行稳中提质。全力组织财政收入,有效克服经济下行、疫情防控以及减税退税政策等因素带来的财政增收压力,进一步调结构、压支出、保重点,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厉行节约保重点,坚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党政机关运行成本,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等一般性支出。全力支持消费市场提振,落实支持扩大消费资金3008万元,发放各类消费券138万张,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年十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2%,比2021年的83%增加了2.2个百分点。促进居民就业,支持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落实援企稳岗、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进教育质量提升,支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教育城乡一体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医保、低保和专项救助标准,全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稳步提高财政治理能力。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业务流程、要素,实现财政资金从预算安排到使用的跟踪监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动态监测、风险评估制度,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化解存量债务,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795万元,为预算的90.35%,较上年下降9.39%,短收1130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8009万元,为预算的82.34%,较上年下降11.7%;非税收入37786万元,为预算的109.52%,较上年下降4.77%。加上级补助收入59280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76万元、上年结余54965万元、调入资金5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914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额92804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3967万元,其中10项民生支出占比为85.2%,为变动预算的85.59%,较上年增长17.68%,补助下级支出21644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3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9267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0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5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84876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6870万元,为预算的78.60%,短收20930万元,较上年下降42.54%。加上级补助收入2276万元、上年结余377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7500万元,政府性基金资金来源总额150423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5001万元,为变动预算的83.69%,较上年下降44.69%。加补助下级支出14500万元,调出资金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5795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800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3272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4万元,为预算的68%,较上年下降25.55%,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6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64万元,收入总计331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04万元,为变动预算的56.2%,较上年下降57.41%。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下级支出123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4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保基金收入完成282685万元,为预算的107.39%。支出完成217888万元,为预算的90.7%。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为382065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府代编预算未按规定时间分配。截至2022年9月,政府代编预算共分配141278.24万元,资金分配率74.24%,指标余额49033.09万元。
2.项目未实施,19247万元资金未及时拨付。自治区财政拨付吴忠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资金72000万元,截至2023年5月,市区新增热源项目未实施,19247万元资金滞留。
3.专项资金3311.18万元分配不及时。2022年底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未分配指标66笔,金额20159.92万元。截至2023年5月,上述指标中仍有19笔未分配,金额3311.18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未有效落实。经抽查38个政府一级预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6个一级预算部门决算绩效自评表和预算绩效目标表一致;21个部门决算绩效自评表填报数少于预算绩效目标表填报数;4个部门决算公示未填报项目绩效自评表。
5.延伸审计部分单位发现的问题。部分项目进度缓慢、项目资金滞留、项目已完工资金结余未上交财政、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个别项目使用效益未发挥等。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自然资源局等6个部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执行不够规范。个别单位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准确,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
(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市自然资源局4372.47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调拨。
(三)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金3883.83万元未及时收回;市水务局对97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954.64万元未及时催收。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吴忠市区公共停车设施管理运营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1.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推动缓慢。市城市管理局截至2023年3月底,尚未开始推动制定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
2.未通过公开程序开展公共资源外包经营。市城市传媒投资公司停车场外包经营未公开招租。未通过交易平台公开招租,以直接发包的方式将19处公共停车场外包经营,涉及金额76.65万元。
3.用于临时停车场的储备土地管理不规范。个别停车场占用耕地。市农投公司将其代管的10宗226.21亩储备土地出租用于停车场使用,其中1宗停车场占用耕地,涉及土地面积25.5亩。
4.部分停车场运营效果不佳。市城投公司新建停车场7个,其中6个停车场整体运营效益较低,收入不足以承担贷款利息、运营成本、管理费用等。
5.未经集体决策少收停车场外包经营收入,且逐年降低停车场承包费用。市城市传媒投资公司未经集体决策少收停车场承包费17.88万元、降低租金外包停车场减少承包费62.04万元。
6.重复投入造成资金损失浪费。市城市传媒公司实施的公元世家停车场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改造内容与市城投公司相关项目内容一致,造成资金损失浪费,个别设备使用不足半年便被拆除。
(二)吴忠市本级应对“9·20”突发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
1.未制定募捐方案。吴忠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在“9.20”抗疫募捐活动中未制定相应募捐方案。
2.部分捐赠资金使用不及时。市红十字会共募得款项23.0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9日剩余17.08万元未分配。
3.部分接收捐赠款物管理不规范。吴忠市慈善总会使用慈善基金采购“9·20”疫情防控物资1.55万件(套),价值24.8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9日剩余折叠床等物资未分配,价值7.43万元。
(三)吴忠市区奶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在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验收环节缺乏对承担验收工作的社会第三方的有效监督。
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3个项目结余资金36.20万元未上缴市财政。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个奶产业建设项目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投入使用。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吴忠市区2020、2021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吴忠市第一再生水厂循环利用工程、吴忠市“互联网+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市区2022年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及合同执行方面。部分项目采购过程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履职不到位。
(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11个项目竣工验收未完成,6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概算批复。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方面。市第一再生水厂循环利用工程、利通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等8个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2个单位在实施具体项目时,多支付造价咨询费6.98万元。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市水务局等单位8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以及1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有关政策贯彻执行不到位。市水务局落实“四水四定”要求不够严格,部分工业企业存在无证无手续取用水问题,“清四乱”常态化管理不够到位等;市城投公司应清理调整低效无效资产事项21项,其中5项未完成。
(二)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不规范。115个项目未在市水务局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市文联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个别预算项目;市科协挪用科普活动专项资金13.42万元支付扶贫资金、职工体检费、驻村工作队经费。
(三)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市卫生监督所63.48万元待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39.48万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市科协已完工建设项目827.65万元未转固定资产。
对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的行为,下达了审计决定,责令限期整改;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相关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下一步,将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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