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表)》的批复
吴忠市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备案的请示》(吴医发2019)136号收悉。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相关规章规定,我委同意你院委托浙江多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表)》(报告编号:ZJDPEK-18183)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单位该项目通过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审核。
你院应当对该项目在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照《报告书(表)》提出的建议加以整改落实,并在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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