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61号)和吴忠市硒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吴忠市2020年富硒农产品开发试点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吴硒发〔2020〕3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富硒协会,邀请自治区农科院、自然资源厅及农技推广总站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对我市申报富硒农产品开发试点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综合评估,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
附件:《吴忠市2020年富硒农产品开发试点项目评审结果》
受理部门: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3-2120498
电子邮箱:wzsfxb@126.com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文卫路南街200号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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