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300002/2018-94096 | 文号 | 吴发改审发〔2018〕145号 | 生成日期 | 2018-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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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关于红寺堡区2019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19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方案>》(红发改发〔2018〕33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广西路佳道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红寺堡区2019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及时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同意实施红寺堡区2019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代码:2018-640303-54-01-012480)。
二、建设地点:项目共涉及兰陈路至红阳村公路、龙兴村至乌沙塘公路、罗山路至兴民村公路等16条农村公路。
三、建设内容:项目总里程58.4公里,隐患里程37.5公里。安装波形梁护栏B级9496米,标志牌17块,道口标柱304根,标线415.98平方米,减速带9道,护坡535米。
四、建设工期:2019年。
五、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376.8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厅补助和你区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严格控制概算投资,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严禁举债建设项目,确保工程质量。
批复项目依据的相关材料是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资金承诺函、《关于红寺堡区2019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不予出具预审意见的函》(红国土资函〔2018〕238号)、《关于办理红寺堡区2019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函》(红规函〔2018〕56号)及专家评审意见。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