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吴忠市本级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24日在吴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吴忠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6年吴忠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
2016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吴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200万元,为预算的90.8%,同口径增长5.8%;加自治区补助收入334,57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69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3,102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7,934万元,置换债券资金85,168万元),国债转贷上年结余资金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1,84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3,278万元,收入总量为573,71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878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6.4%;加补助下级支出83,78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4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5,285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7,965万元(属利通区资金),拨付国债转贷资金1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76万元,支出总量为559,747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余13,968万元,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自治区补助收入334,579万元,主要包含:返还性收入23,42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9,90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1,248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94,99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23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0,159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2,338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6,52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27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8,25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5,185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4,065万元,以及体制补助收入、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和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3215万元)。上述资金补助利通区支出83,789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所有行业企业的增值税收入纳入中央、自治区和市县共享范围,分享比例调整为中央级50%、自治区级20%、市县级30%,据此市本级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策性减收约1.5亿元,自治区按体制已对我市进行了补助,未影响总体财力。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2,618万元,为预算的60.2%;加上级补助收入17,44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2,304万元(其中:置换债券资金112,30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5,225万元,收入总量为187,591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5,630万元,加补助下级支出11,17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2,304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849万元,支出总量为180,962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余6,62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因吴忠市种子公司资产拍卖未成交,年初预算安排的国有产权转让收入1,800万元未能完成,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03万元,为预算的24%,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237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3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主要用于吴忠市污水厂等国有企业费用性补贴支出。
(四)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54,867万元,为预算的107.2%。基金支出142,980万元,为预算的97%。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1,887万元,滚存结余79,119万元。(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要求,因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预算是按照27个月测算,造成2016年当年实际收支和预算数对比口径不一致,因此上述数据已剔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情况)
(五)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718,467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712,121万元(一般债务454,347万元,专项债务257,774万元);或有债务6346万元。债务余额中,按债务类型划分:银行贷款238,453万元,政府债券298,064万元,企业债券80,000万元,转贷债务4,993万元,工程款及其他96,957万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核准市本级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59,57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85,797万元,专项债务273,774万元。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有效缓解偿债压力,市本级申请自治区置换债券资金187,472万元,其中:置换2016年到期债务和逾期工程款120,932万元,提前置换2017年及以后年度银行贷款66,540万元。
(六)市本级国库暂付款情况
2016年,为强化预算管理,缓解库款压力,市财政深入贯彻自治区关于压缩暂付款的相关要求,多措并举,充分利用存量资金、历年结转和当年结余,使暂付款规模较上一年度减少4,131万元。截至2016年底,市财政已陆续消化暂付款达20,884万元,国库暂付款规模从过去的158,083万元降至137,199万元,确保了暂付款规模只减不增。
(七)预备费使用情况
按照《预算法》中预备费动用规定,报批预备费动用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动用预备费2100万元,用于吴忠市总工会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350万元;吴忠市第二中学等14所学校发放农村教师补贴210万元;市区生态移民地区学校提供免费午餐资金201.2万元;吴忠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举办吴忠美食创意大赛经费30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资金336.2万元;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管委会解决中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储备资金292万元;偿还到期债务利息资金680.6万元。
(八)审计结果整改情况
积极落实整改《吴忠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的审计报告》及《吴忠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的审计决定》中反映的问题。一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少提教育资金159.93万元”的问题,已全部于2016年6月24日足额提取,专项用于教育事业。二是“新增暂付款2000万元用于建立专项担保基金”的问题,2016年9月,安排资金2000万元将上述新增暂付款全部转列支,同时制定了《吴忠市本级清理压缩财政暂付款工作的实施方案》,继续加大清理压缩暂付款工作力度。三是“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偏低造成政策执行困难”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和提高,其中:党政机关提高3400元,其他行政部门提高2500元,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提高1300元,定额标准分别达到:10000元、8000元和6000元;同时根据公车改革方案,将车改单位交通补助资金按照公车改革单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费的10%列入部门预算,切实保障了各部门正常运转以及相关政策执行和落实。四是“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严肃,预算约束力下降”的问题,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吴忠市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要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九)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切实抓好重点税源分析监控,集中力量清理政府投资类项目欠税,有效降低“营改增”全面推行对当年税收收入的影响。规范非税管理,全面升级征缴系统,实现缴费方式多样化,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是统筹资金,保障民生政策落地。统筹各类资金,重点支持“6+6”项目,全力保障征地拆迁、京藏高速路拓宽、城市东部道路和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大议案建议办理、为民办理实事、支持环保、薄弱学校改造和脱贫攻坚等事项。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利通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
三是上争外引,有效扩充政府财力。梳理项目资金争取渠道,上争资金9.2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河流治理等220个重点项目建设。争取11亿元国开行授信贷款,有力支持市区二道桥、金银滩等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大力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促成城市东部地下管廊、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力网等5个PPP项目落地。落实建设银行设备融资租赁贷款和科威特政府基金低息贷款,为市人民医院顺利迁建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是积极引导,全面促进产业发展。制定《吴忠市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将各类涉农资金拢成“一个拳头”,全面助推脱贫攻坚。建立扶贫产业(风险担保)基金、农业担保(风险补偿)贷款基金和“助保贷”资金,扩大奶产业风险基金和产业融合担保基金规模,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注资开源担保公司,入股自治区担保集团,提升担保融资能力。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全市服务业八项支出增幅达到30%,有效拉动第三产业发展。
五是防控风险,理财水平不断提高。制定《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和《吴忠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开展政府债务摸底,优化债务结构,争取置换债券还本资金18.7亿元,筹措付息资金4.2亿元,有效缓解偿债压力。提前置换高息未到期银行贷款,节约资金2亿元,有效降低利息负担。加大收回存量资金力度,清理收回市本级2013年及以前年度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加大资金整合使用力度,弥补部分项目资金需要。
六是深化改革,监管措施更加完善。全面公开市本级153个部门的预决算信息,开展全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出台《2017至2018年度政府采购目录》,推行政府采购管理网上服务平台,放管结合,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召开全市预算绩效和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现场会,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高效节水灌溉、水质提标改造、奶牛养殖基地扩建等15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大幅提高。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家底”。 扎实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参与完成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当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一年度下降48%。
从决算情况看,2016年预算执行结果较好,同时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审计也指出了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在强化管理的同时,注重从完善制度机制上着力,加强源头防治。一是改进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继续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统筹力度。二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各类资金统筹使用。三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切实防范隐性政府债务风险。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推进财政内控建设,开展财政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2017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秉持“稳中有进、统筹兼顾”的工作总基调,强化预算管理,稳定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0,763万元,为预算的57.7%,同口径增长1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86,223万元,为变动预算的59.6%,增长10.6%。
分市县来看:吴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485万元,为预算的64.9%,同口径增长3.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5,609万元,为变动预算的59.8%,增长2.6%。利通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409万元,为预算的43.7%,同口径增长1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9,906万元,为变动预算的55.4%,增长15.1%。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65万元,为预算的47%,同口径增长33.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2,711万元,为变动预算的51.2%,增长20.9%。青铜峡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772万元,为预算的47.9%,同口径增长19.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1,714万元,为变动预算的56.9%,增长14.4%。盐池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664万元,为预算的73.1%,同口径增长4.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8,708万元,为变动预算的71.5%,增长10%。同心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868万元,为预算的53.2%,同口径增长35.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7,575万元,为变动预算的59.5%,增长10.7%。
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国税组织21,274万元,为预算的63%,快于序时进度13个百分点,按时间进度计算超收4,399万元;地税组织24,101万元,为预算的50%,与序时进度持平;财政组织23,519万元,为预算的70.3%,快于序时进度20.3个百分点,按时间进度计算超收6,79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9,490万元,为预算的50.2%,增长24.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6,072万元,为变动预算的37%,下降29%。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404万元,为预算的11.1%,下降7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262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7.3%,下降63.3%。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因吴忠市种子公司资产拍卖未成交,年初预算安排的国有产权转让收入1,500万元未能完成,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4万元,全部为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4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主要用于吴忠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提标及绿化用水等补贴。
4、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72,417万元,为预算的45.1%;基金支出65,273万元,为预算的41.2%。当期社会保险基金结余7,144万元,滚存结余87,227万元。(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要求,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预算是按照39个月测算,造成2017年当年实际收支和预算数对比口径不一致,因此上述数据已剔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情况。)
5、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7年,市本级到期政府性债务本息共计120,642万元,其中:本金80,122万元,利息40,520万元。上半年,已争取自治区置换债券资金9.9亿元,全部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本金;已筹措各类资金16,932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到期利息。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围绕“保增长”,确保财政增收。严格落实征收机关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实地督导调研,确保全市财政收支稳中有进。加强综合治税,财税部门相互配合,清理入库以前年度公建项目欠缴的耕地占用税和印花税共计1.1亿元。强化税收征管,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为重点,广挖税源,上半年全市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5.2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增长6.6%。深挖非税潜力,督促执收部门积极开展非税征缴工作,全市非税收入完成64,271万元,超序时进度19个百分点。同时,坚持“涵养财源”的原则,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地方财源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财源建设工作的着力点,切实增强重点企业、行业、税种的贡献能力,力争解决财政增收难的问题。
二是围绕“争资金”,增强保障能力。面对市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实际,我们始终把争资金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市区财政争取自治区补助各类资金共计23.81亿元,其中: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6.48亿元;市本级完成年度上争资金任务5.33亿元,超出序时进度9.2个百分点,有力支持水利、教育、棚户区改造、特色农业等7大领域92个项目的实施;申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2亿元,重点保障吴忠市滨河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妇幼保健院附属设施、城市供水新水源地勘察、市区绿道网和银西高铁吴忠客运场站等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争取自治区置换债券资金9.9亿元,全部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本金,有效缓解市区偿债压力。
三是围绕“惠民生”,凸显民生财政。筹措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民办实事和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资金1.1亿元;落实吴忠市“就业十条”和自治区相关就业政策资金7,243万元;偿还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欠款2亿元,落实征地拆迁补偿资金1.3亿元,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5,000万元,相关社会群体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安排扶贫资金1,320万元,落实扶贫资金20%增长机制;兑现各县(市、区)扶贫奖励资金900万元,支持全市脱贫攻坚。上半年,全市教育、社保和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累计完成7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超85%,民生保障持续发力。
四是围绕“促转型”,助推经济发展。改革投融资方式,拓宽财政融资渠道,扩充扶贫产业(风险担保)基金、奶产业风险担保基金和“助保贷”等8类基金规模达3亿元,撬动社会资本20亿元,有力解决了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加速推进实施城市东部地下管廊、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力网等PPP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资22亿元,缓解了项目建设的资金压力,有效夯实了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五是围绕“强监管”,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及时全面公开2017年度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确保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不断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专项检查扶贫资金到位、统筹整合及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抽查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存量资金、会计信息质量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财政资金“阳光工程”得到稳步推进。用活闲置沉淀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对支出较慢的单位,及时下达项目支出进度催告函。选择2016年农业、科技、教育等6个方面的14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有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花到点子上、用在关键处。
(三)上半年预算执行凸显的主要问题
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受住了严峻的挑战和考验,但在运行中依然存在以下矛盾和问题:
一是财政自给率低。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经济结构单一、财政收入总量偏小,我市财政自给率仅为22%左右,属于典型的“吃饭型”财政。
二是增收后劲不足。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加,以及“去产能”和“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因素影响,地方财源缺乏强力支撑,税收收入增长乏力,拉动财政收入增长的驱动能力弱化。
三是收支矛盾突出。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而收入增量有限,财政保障重点支出的压力巨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四是暂付款压缩难。由于历年暂付款规模较大,我市财政运行受到一定制约。在收入增长放缓、刚性支出持续增强的双重压力下,清理压缩暂付款的难度依然很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
五是偿债压力加剧。政府性债务风险较高,市本级财力有限,预算资金无法全额安排当年偿债付息资金,偿债压力不断加剧。
三、2017年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下半年,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盯五个方面,确保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盯收入、争资金,实现聚财有力。继续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强化税收征管,深挖非税潜力,落实财政收支预期指标责任制,确保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8%以上。认真研究中央对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政策,协同各相关部门谋划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级项目,完成9亿元上争资金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是盯重点、保民生,实现用财有效。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教育均衡发展、老旧小区环境改善、特困群众生活保障水平提高等为民办理10件实事全面落实。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力争扶贫产业(风险担保)基金规模达2亿元,确保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富民攻坚规划推进,助推脱贫富民攻坚。加大民生投入,确保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十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高于80%,确保科学技术、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八项服务业支出增速不低于25%。
三是盯产业、促项目,实现生财有道。努力培植财源,充分发挥农业担保、扶贫产业(风险担保)、奶产业风险担保、“助保贷”、“金超贷”等8只基金作用,注入资金1.8亿元,力争基金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全力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筹措资金1.5亿元,助力“互联网+商贸”、创业就业、房地产、“十大市场”等10项产业政策兑现。继续促进和推广环保、交通等领域PPP项目应用,重点推进 “两沟”(清水沟、南干沟) 治理等PPP项目的实施。
四是盯管理、强措施,实现管财有序。深入贯彻新《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增强财政透明度。高质量完成14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积极运用评价结果,有效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继续做好涉企清费减负工作,助推企业“轻装上阵”。推进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五是盯短板、防风险,实现理财有方。完善全口径债务预算管理,逐步压缩债务规模,降低债务风险。剥离财政暂付款,有效缓解国库资金支付压力。继续盘活存量,清理收回2015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用好用活闲置沉淀资金。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加强对存量资金和扶贫、再就业等民生项目资金的检查,实现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财政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市财政的改革发展。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更好的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的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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