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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吴忠市本级财政决算公开

时间:2021-08-12 来源:吴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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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吴忠市本级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823在吴忠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上

吴忠市财政局局长  陈佳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5年吴忠市本级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101万元,为预算的100.01%,增长9.8%;加自治区补助收入329,67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3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2,734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000万元,置换债券资金62,734万元),国债转贷上年结余资金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25,24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0,579万元,收入总量为571,779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801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2.1%,与上年持平;加补助下级支出79,47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7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1,59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2,987万元(属利通区资金),国债转贷结余资金1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60万元,支出总量为538,501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余33,278万元,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决算口径,调整了部分指标,决算数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有不一致的情况。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4,682万元,为预算的135.2%,超收14,23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2,58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845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000万元,置换债券资金16,84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2,292万元,收入总量为110,399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6,911万元,加补助下级支出14,92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099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242万元,支出总量为95,174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余15,225万元,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4万元,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104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0万元(吴忠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的西市场租金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营业房租金收入)。因当年吴忠市种子公司拍卖未成交,年初预算安排的国有产权转让收入1,500万元未能入库。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4万元,全部列入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用于吴忠市污水处理厂等国有企业费用性补贴支出。

(四)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36,010万元,为预算的111.3%。基金支出132,395万元,为预算的98.7%。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3,615万元,滚存结余64,997万元。决算数自治区尚未核准,以核准数为准。

(五)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4年底,财政部驻宁夏专员办清理甄别锁定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676,039万元。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开行贷款到位66,55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000万元,当年偿还工程款35,563万元,截止年底,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731,02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724,680万(一般债务467,134万元,专项债务257,546万元);或有债务6346万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核准市本级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59,57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85,797万元,专项债务273,774万元。

(六)市本级收回存量资金收支情况

2015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28号)中关于“部门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市本级财政清理收回2012及以前年度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31,448万元,收缴率100%,其中:收回集中支付结余23,932万元,收回实有资金账户结余7,516万元。截至2015年底,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已支出29,243万元,其中:统筹使用资金支出3,738万元,清算金太阳项目资金支出13,200万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选择继续留用资金支出9,563万元,用于冲减暂付款2,643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205万元。

(七)市本级开展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5年,市本级根据资金管理情况,对保障性住房、第六中学建设、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扩建一期工程、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及奶牛养殖基地扩建等六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10个部门(单位),资金达3亿元。经过评价,上述六个项目,达到“良好”等级的三个,达到“一般”等级的三个。

(八)财政超收和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超收14,23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超收13,56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当年债务付息支出),其他基金专项收入超收1474万元(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30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106万元),其他基金专项收入短收803万元。

按照《预算法》中预备费动用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动用预备费1,700万元,用于吴忠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40万元;吴忠市科协节能低碳意识培训20万元;市委宣传部订阅宁夏日报集团报刊20万元;吴忠预备役步兵团整建制跨区域战备演练及物资78.2万元;吴忠市公安消防支队特种消防车辆采购100万元;吴忠市市场监管局驰著名商标企业和政府质量奖一照通登记审批改革一期软件购置409.2万元;吴忠市科技局获得国家专利授权且转化为生产成果奖励229.3万元;吴忠年鉴出版20万元;偿还到期贷款利息783.3万元。

)审计结果整改情况

积极落实整改《吴忠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结果暨2015年预算编制和批复情况的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一是“未能列入2014年预算的支出事项64,056.12万元”的问题,因我市当年财力有限,不足部分仅能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二是“2014年底非税专户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0,416.35万元”的问题,已于2015年元月缴入国库;三是“建设银行专户存款未执行优惠利率少计利息24.66万元”的问题,经多次协调沟通,建行吴忠分行已补记了上述账户利息,并承诺今后按照优惠利率计息;四是少提的2014年教育资金2,382.32万元,已全部于2015年6月26日足额提取;五是“2014年度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少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02.2万元”的问题,已在2015年当年补充安排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02.2万元;六是“2015年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存在资金缺口82,337万元”的问题,已通过争取置换债券和多方筹措资金等方式解决;七是“暂付款规模过大”的问题,已在2015年制定了清理消化暂付款工作方案,并向各预算单位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催收暂付款的通知》,同时还利用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和收缴借款等化解暂付款。

(十)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是强化收支管理,实现财政平稳运行。定期组织召开收分析财税联席会议,不断加大综合治税力度,严格重点税源企业监管,大力清缴欠税。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以非税超收弥补税收短收。建立分片包干工作机制,督导县(市、区)加快收支进度。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上争外引扩充财力。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吸引撬动社会资本,夯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支撑。争取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开行第二、三批贷款额度21.8亿元。落实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上级补助资金6.3亿元。到位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4亿元。

三是创新投入方式,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综合运用设立基金、发放补助、财政贴息等方式,从政策资金导向上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筹资设立了奶产业风险基金和产业融合担保基金。加大了工业园区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项目的支持力度。在供热、供水、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推广PPP模式,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民生持续改善整合各类资金支持落实好市政府2015年承诺为民办10件实事。落实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27亿元。筹措资金改善19所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高龄老人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财政补助标准。

五是推进财政改革,财政风险防控增强。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口径预算体系。完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启动了2016年-2018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出台了《吴忠市属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吴忠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开展了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

六是加大监督力度,财政管理稳步加强开展了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及《预算法》执行情况等12项检查。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检查。

从决算情况看,2015年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受经济增速放缓、税制改革以及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影响,税收增收难度加大,非税收入比重上升,而稳定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偿还政府性债务进入高峰期,财政支出压力持续加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主要工作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25,985万元,为预算的50%,增长1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6,334万元,为预算的54.1%,增长12.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9,651万元,为预算的36.8%,增长16.1%。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866,389万元,为变动预算的59%,增长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01,514万元,为变动预算的61.4%,增长14.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4,875万元,为变动预算的40.2%,下降13.4%。

分市县来看:利通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666万元,为预算的50.2%,增长16.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058万元,为变动预算的61.9%,增长27.2%青铜峡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778万元,为预算的47.8%,增长9.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3,907万元,为变动预算的53.9%,增长14.6%。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993万元,为预算的47.7%,增长26.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4,990万元,为变动预算的52.6%,增长17.1%;同心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103万元,为预算的45.7%,增长1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6,596万元,为变动预算的72.6%,增长10.6%。盐池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054万元,为预算的60.6%,增长3.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3,338万元,为变动预算的63.1%,增长20.4%。

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国税组织12,960万元,为预算的55.2%,快于序时进度5.2个百分点,按时间进度计算超收1,215万元;地税组织44,293万元,为预算的49.9%,慢于序时进度0.1个百分点,按时间进度计算短收62万元;财政组织24,153万元,为预算的72.5%,快于序时进度22.5个百分点,按时间进度计算超收7,490万元。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86,495万元,为预算的47.7%,增长1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3,740万元,为预算的57.8%,增长2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755万元,为预算的32.1%,增长11.8%。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221,305万元,为变动预算的54.9%,增长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0,625万元,为变动预算的60.1%,增长1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0,680万元,为变动预算的35.6%,增长1.8%。

3、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64,086万元,为预算的44.5%。基金支出50,397万元,为预算的34.2%。当期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3,689万元,滚存结余76,470万元。

4、市本级收回存量资金收支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财政清理收回2013年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9,927万元,收缴率100%,其中:收回集中支付结余2,811万元,收回实有资金账户结余7,116万元。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已支出5,305万元,其中:统筹使用2,034万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选择继续留用3,202万元,冲减暂付款411万元。按照相关规定,2016年底前将全部使用完毕。

5、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有效缓解市本级偿债压力。上半年,市本级积极申报自治区置换债券额度11.7亿元,已到位9.51亿元;已争取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6亿元;拟申请自治区财政置换以后年度银行高息贷款12亿元。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财政工作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目标,统筹兼顾,强化管理,财政收支运行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民生事业全面发展,财税改革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是加强征管,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上半年,我们在保持原有财税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执行的基础上,加强财税收入情况调研,强化财政运行质量分析,建立全市财政收支旬报分析制度。关注“营改增”扩大到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的税改推进情况,组织全市财税部门分析预测政策影响,提前采取措施应对。切实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的税源分析监控和税收监管,及时掌握税源、税收、税负动态变化情况,努力扩大税基,加大税收执法力度,提高税收征缴率和入库率。

二是强化支出,助推民生持续改善。筹措资金3.6亿元,全力保障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等6+6”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支出教育类资金2.3亿元,支持学校薄改、乡村教师补贴等工作。安排人大议案、建议办理资金1000万元,为民办实事2000万元,脱贫攻坚1100万元。划拨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2.36亿元,做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筹措资金1.03亿元,补贴利通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全市十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7.7%

三是上争外引,政府财力有效扩充。认真梳理5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争取渠道,上争资金4.62亿元,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民生项目78个。争取2016年度置换债券额度11.7亿元,较上年增长5.1亿元,已到位9.51亿元。成功申报市医院迁建项目科威特基金会贷款3,000万美元。争取国开行授信贷款11亿元,新增调剂贷款额度4.6亿元,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4个,上争资金3,810万元,有力保障了现代农业发展。

四是着力引导,产业发展支持有力。开创多元化融资渠道,带动我市农业、工业、商贸等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充分发挥3,000万元奶产业担保基金作用,银行贷款累计5,600万元,近百家农户从中收益。落实 “助保贷”资金1,300万元,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资金困难。新增产业融合担保基金1,500万元,基金规模达到6,000万元,累计贷款2.6亿元。持续降费清费,累计减免各类税费近2,000万元,兑现各类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资金1.38 亿元。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已促成吴忠市热电联产供热管网、城市东部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水环境循环治理共3个PPP项目落地,撬动12.9亿元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全市服务业八项支出增长35.2%

五是防控风险,理财水平不断提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预算绩效和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现场会。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收回部门2013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盘活9,927万元。为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对政府性债务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制定了《吴忠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了全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

六是深化改革,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市本级153个预算单位已全部按要求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100%。增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确定服务项目139项,涉及金额11,442万元,项目比2015年增加了118项,购买服务资金规模达到公共服务支出的30%以上。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审批政府采购项目186项,节约资金1,547万元,节约率达11%。扎实开展  “三公”经费检查。积极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已完成平台建设、公车封存、评估等后续工作。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上半年预算执行凸显的主要问题

一是税收增长后劲不足。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76.1亿元,仅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6.3%,受市场疲软、产能过剩、成本上升、利润率下降等因素影响,全市工业经济增速受到严重制约。上半年全市完成市县级税收收入119,483万元,比上年同期仅增长了1.6%,较4月和5月份分别回落8个和5.8个百分点,增速显著放缓。另一方面受“营改增”全面推行、结构性减税及增值税分成比例调整等政策因素影响,全市2016年市县级流转税收入预计仅能完成约14亿元,距离年初预算的缺口约8700万元。除此之外,市地税部门目前共有企业欠税1.5亿元,其中当年新增欠税8,000万元。

二是县市收入进度不平衡。全市除吴忠市区和盐池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时间任务双过半外,其他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慢于时间进度,其中:青铜峡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47.8%,慢于时间进度2.2个百分点;红寺堡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47.7%,慢于时间进度2.3个百分点;同心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45.7%,慢于时间进度4.3个百分点。以上序时进度偏慢的县(市、区),将对我市全年收入目标任务的完成带来压力。

三是支出资金缺口较大。由于财政收入增长有限,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民生支出需求猛增,各类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高峰期已经到来,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截至目前,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中银行贷款和债券资金规模已达62.2亿元,其中今年到期债务本金11.32亿元,待偿还利息4.36亿元。因财力有限,2016年预算仅安排偿债资金1.12亿元,除部分债务单位自还和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结余、收回存量资金用于偿还利息外,还有1.2亿元债务暂无资金来源,形成硬缺口,需要我们通过调度、置换等方式予以解决。

四是国库存款被大量占用。近年来,我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任务繁重,财政筹资压力不断加大,市本级财力增长有限,部分未列入预算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园林绿化等项目,只能通过财政暂付款形式暂时解决,大量占用国库资金,国库暂付款规模从2008年的1.8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6.3亿元,年均增长55.7%。虽然2014年-2015年市财政通过艰苦努力将暂付款规模降低到15.8亿元,但其数额依然巨大,导致国库存款余额始终在低水平徘徊,严重影响了本级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

五是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严肃。在部门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部门或单位执行预算不严肃,除预算安排的项目以外经常会临时增加项目支出,提出新的经费需求,向市政府申请增加支出预算,导致财政预算执行困难。今年年初,市审计局对6个部门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6个部门2015年项目支出实际执行数高达2,133万元,比年初预算安排的1,530万元超出603万元,全部为临时增加项目产生的资金支出,预算执行不严肃的问题普遍存在。

三、2016年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下半年,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稳增长”为根基,全力抓好收入征管。强化收入运行质量分析,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切实做好收支预测分析。注重综合治税,强化分片包干,市县联动、部门协同。加强对原油、电力、房地产等重点税源的监控,力争财政收入增幅在全区的位次不断前移,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以上的目标。

二是以“调结构”为路径,竭力促进产业发展。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1亿元产业引导基金作用,着力撬动社会资本规模10亿元。筹措资金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用于农业1+4”特色产业发展。扩大“助保贷”资金规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创城创卫工作。进一步拓宽上争资金渠道,争取自治区对文体会展中心、看守所、拘留所迁建等项目的资金支持,确保2016年上争资金9亿元的目标完成。争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减轻财政支出压力。持续做好清费减负工作,完善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助力企业转型发展。

三是以“惠民生”为目的,大力发展民生事业。支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加强与市住建局的协调力度,推进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十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高于83%,服务业八项支出增速高于35%。建立分片包干工作机制,督导县(市、区)加快收支进度,落实督办、约谈、追责、激励约束四项措施,强化资金调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财政支出执行效率,全力完成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9%的目标。

四是以“促改革”为抓手,着力保障工作推进。认真落实  “营改增”全面推行相关政策,确保企业税负只减不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等15个重点民生和重大专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积极将吴忠市热电联产热力网、城市东部地下综合管廊,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申报为国家级示范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五是以“防风险”为底线,合力防控财政风险。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严格落实《预算法》,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性,着手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及2017年部门预算。按照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的规定,对连续结转2年及以上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统筹安排,并于年底全部使用完毕。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和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监管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认真采纳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的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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